婚姻调查取证的分类以及方法有哪些

时间:2023-03-09 11:38作者:admin来源:雨点情感

   一、婚姻调查取证的分类

   在我国《调查行业婚姻调查项目分类规范标准》中将婚姻调查项目分为五类:

   1、婚前背景调查

   婚前背景调查主要包括了婚前个人行操以及婚前个人财产这两个方面的调查项目。其中婚前个人行操包括了被调查人的性格、人品、对感情的忠诚度、曾交往过几任对象、曾经从事过什么行业、如果是女方有无堕胎的情况、被调查人的家庭情况以及背景等等;而婚前个人财产信息调查则是需要去了解被调查人是否背负个人债务、个人收入情况如何、财产情况如何等等。

   2、离婚调查

   离婚调查一般都是比较综合型的调查,因为这种委托人都是以离婚为目的进行委托的,所以这种调查会根据配偶外遇情况、外遇证据、是否有将共同财产转出行为、配偶行踪等等做出合并调查。

   3、配偶行为调查

   委托人若想要了解自己配偶日常行为或是否存在婚外情行为则可以寻找民间调查公司进行委托调查。

   4、婚外情状况查找

   如果当事人已经明确了其配偶存在婚外情行为,则可以委托民间调查公司对第三者的身份背景进行调查。

   5、外遇证据调查

   如果委托人已经确定其配偶已经出现婚外情行为且明确了配偶出轨对象,则可以委托民间调查公司对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的证据等等进行调查取证。

   二、离婚时应该怎么调查取证?

   《婚姻法》第46条明确规定:因一方重婚或婚外非法同居关系、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得到损害赔偿,这合情合理合法。前提是无过错方要能举证证实对方过错的存在,因而在此类诉讼中采集证据就显得特别重要。因此,要尽量多的采集各种证据,形成有力的证据链相互映证。

   (一)采集文字证据

   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二)采集视听证据

   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独立证据效力。

   (三)采集现场证据

   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更能说明问题,此类证据采集难度很大,也较为容易引发激烈的现实冲突,法院通常不提倡此类证据,司法界对此类证据采集方法争议较大,因涉嫌侵犯第三者个人隐私权,有被告上法庭的风险和先例。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一方为了替自己争取到更多的利益或者实现离婚的目的,就需要收集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定过错情形啊这些,那么之后的判决结果才有可能对自己有利。而收集证据也不是一个小事情,对于大多数人来讲,在自己不清楚怎么调查取证的情况下,最好委托专业的人士来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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